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楼主 |
发表于 2008-7-31 09:22:53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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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1楼说的对,在住院发票和费用清单里,464元都是单列的“个人自负病床费”,相反2000元的特需病房费用却在报销范围内。我回单位报销时,就因为发票上注明的4640元“自负病床费”造成了一些麻烦,单位财务说每天2000的特需病床费可以报销,每天464 的A类自负病床费不能报销,为此还专门打电话到上海儿中心咨询,答复也是464元不能报销。
如图:
图1:发票上注明10天住院的4640元为“自负病床费”;
图2:住院清单上注明带*号的4640元“自负病床费”不可报销;
图3:划黄线的每天36的“住院费”可以报销,和464元加起来刚好500元。医院总机的解释是:36元是物价局核定的所以能报销,464元是医院收费不能报销。
图3、图4:我们住了三天特需,划红线的三项加起来刚好6000元,但是都没有打“*”号,也没有在发票上注明不能报销。
[ 本帖最后由 k6_233 于 2008-7-31 09:31 编辑 ]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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